30日,在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新希望大厦外,一名身绑玫瑰花的男子携14名大学生集体下跪,他们手持玫瑰,并举出广告牌向某企业家借款100万治病,广告牌上还写着“借我100万,我打工还你一辈子”的字样。(7月2日,中国新闻网) 网络留言中,一些网友对这种行为进行了质疑,认为它是在进行一种道德绑架与索捐。是在作秀。再联想到之前当事人“裸晒”晒死癌细胞的举动,同样传递出一种作秀的味道。这种指名道姓要你捐钱救命,的确会给当事人制造一种舆论的压力。你捐了的话,可能更多的人会仿效。你不捐的话,很容易被描叙成冷血自私。任何时候,慈善都贵在自觉自发,被胁迫要挟的慈善行为,总是有违慈善精神。 可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该怎么看待这种偏激,或者说,我们能不能对这种出格之举持宽容态度? 一位年轻人,在最美的青春年龄陷入了与病魔进行殊死斗争。在医疗领域,我们经常把这样的人成为“落水者”。当地医院的主治医生介绍,这名大学生的确病情属实,目前已经进行了6个疗程的化疗,现需要做骨髓移植,需要高昂的费用,等钱救命。对他而言,什么最重要?我认为的答案是,活着最重要。 为了活下去,他便尝试各种各样的自救行动,哪怕在行为上偏激一点,那也可以接受。这种偏激只不过为行为个体制造了一点心理上的不适应而已。如果这种牺牲可以让一个人重获新生,那无论多么“浮夸”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一个理性的社会,不应该是一个永远无条件鼓励忍耐和牺牲的社会。在一个人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自救是一种本能,应该受到尊敬,甚至应该得到社会的肯定。爱自己才能爱别人爱社会,如果一个人连爱自己的本能都没有,他却说他爱这个世界,那也是一种机器人的爱,不符合人类的本性。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我们需要尊敬富人,保护他们花钱的自由和选择。但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保障穷人们活下去的生存权利,这是一种最大的自由。失去生命,意味着自由的终止。当两件事情开始相互打架时,我们必须做出一种抉择,应该牺牲哪一个?我的答案是,拯救人的生命更重要!公开索捐并不令人愉快,但我们必须捍卫这种自救的自由与权利,不能因为富人的不快,就反对或者是禁止穷人公开呼救的权利。 我甚至反对把这种行为定义为“索捐”。求助人公开承诺,以“我打工还你一辈子”的成本代价借100万,是借而不是要。借是需要还的,不同于给。为了表达自己愿意交换的诚意和态度,集体下跪把自己放到卑微的位置,主动权完全交到别人手上。从广告营销的角度来说,它是成功的,充满了真诚和力量,看起来是努力精心策划的。 一个好的社会,是一个鼓励“自救”精神的社会,只要这种行为没有冲破法律的底线,即使稍微有一些偏激,也是可以得到宽容的。对一个社会而言,千方百计让一条生命得到活下去的机会,这就是一种最大的道德。为了让生命更好的得到拯救,我们需要这种宽容的理性。穷人有呼救的自由,富人有救与不救的自由,两种权利都是需要捍卫的。但我们首先需要捍卫的是第一种自由,明白这一点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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