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奥巴马访华部份,蔡英文则是“火力”全开。她不但是要求美方重申:“台湾关系法”仍是台美关系的重要支柱,而且也质责美国在《中美联合声明》中“尊重中国领土主权完整”表述的用意,质疑美方“是否接纳中国的语言用辞”,并声称《中美联合声明》已令台湾人民“担忧台美关系倒退”。
??? 至于薄瑞光在这场“七十分钟激辩”中说了些甚么,吴钊燮则以“基于‘外交’的诚信与惯例”为由,轻轻地用一句“我们不便陈述或转述美方的立场”推搪过去,并声称美方会择期召开媒体茶会说明。昨日,薄瑞光在与台湾媒体茶会上,就“薄蔡会”作了三点说明:一、三个《中美联合公报》或先前任何一项《中美联合声明》,都没有提到“与台湾关系法”,中国也不可能同意将“与台湾关系法”纳入《中美联合声明》。二、《中美联合公报》中有关“美方欢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期待两岸加强经济、政治及其它领域的对话与互动,建立更加积极、稳定的关系”的表述,是美方过去长期的立场,不应被视为有任何特别意涵,也不能诠释为向台湾施压。台湾要与大陆协商或不与大陆协商,进展、时机与议题完全取决台湾,美国对此没有看法。三、《中美联合声明》唯一提及台湾的段落之后,有段为“双方重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一根本原则是指导中美关系的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核心”此段协商文字单用以说明西藏与新疆议题,协商纪录也载明,此段与台湾无关,美国对台湾政策始终未变。
相信,薄瑞光在与蔡英文的“七十分钟激辩”中所“激辩”的,基本上就是上述的几点内容。其中的三个《中美联合公报》及各项《中美联合声明》,都没有提到“与台湾关系法”,相信是薄瑞光以极为冷静、沉着的语调,向有如癫鸡般纠缠这个问题的蔡英文迎头泼上一盘冷水,从而反衬了蔡英文要插手干涉他人事务的横蛮无理。实际上,无论是《中美联合公报》还是《中美联合声明》,都是双边国际协议文件。而“与台湾关系法”只不过是美国的国内法,从国际惯例来说,是不应将国内法搬到双边国际协议上去的。何况,“与台湾关系法”的宗旨和内容,明显地违背了此前发表的两个《中美联合公报》,因而受到中方的强烈不满和抗议。那么,在此后发表的《中美联合公报》和《中美联合声明》中,为了维护中美两国友谊,避免破坏气氛,就更不可能将“与台湾关系法”搬进去。在中美关系较为紧张之时,都做不到了;在美国已由对中国态度较为友好的奥巴马当家,经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美国正需要中国助其脱困。因此,蔡英文的指责,不但是在作风上是横蛮无理,而且在法理上也是违背国际公法及国际关系准则的。这就自毁了其法学博士学历及温和清新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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