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仅是个人的爱情故事,也是最严格的社会和经济契约。”这是美国最新畅销书《定终身》中对婚姻的一句经典解读。在过去的40年里,从欧美开始,世界各国陆续迎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离婚高潮。随着人们对婚姻质量、感情需求的上升,以前“凑合着过”的想法被越来越多的人放弃。特别是近些年,在东方国家,因为一些看上去并不大的家庭矛盾引发的离婚冲动明显增多,有人形容这样的“气头上离婚”就像因小疮而做了一个没必要的切除大手术一样。很多国家都有意无意地在给离婚增加难度,让人们更慎重地对待婚姻。从政府的婚姻法律到社会的心理疏导,各国想了不少招,但效果并不明显。相反,结婚难、同居多的现象更普遍了。
离婚潮从西方涌向东方
从世界范围看,离婚法从有责离婚(一方犯有通奸、重婚、遗弃、虐待等罪责)发展到无责离婚(夫妻双方没有过错,只是感情确实破裂),被视为人类的一个革命性进步。但走出这一步,不过是40年前的事。最早,英国在1969年公布《修订离婚法》,废除了原来的各种离婚规定,明确只要婚姻关系破裂到不能挽救的地步就可以。美国很多州也很快做出类似规定,为离婚者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自由。此后,各国的离婚率出现直线上升。据调查,各国离婚案件中,女性首先提出的情况居多。俄罗斯近八成有子女的离异家庭,都是妻子一方先提出。到了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也逐渐过渡到无责离婚时代。目前,中国几个大城市的离婚率已经超过了30%。
韩国的离婚率在经合组织国家中高居第二位。据韩国媒体报道,“新婚离婚”(结婚4年内离婚)的夫妇占所有离婚夫妇的比重从2004年的25.2%上升为去年的28.4%。很多年轻夫妻认为,如果过不到一起,不如趁没有孩子时候离婚。韩国《时事周刊》援引韩首尔家庭法院调解院长李南玉的话说,离婚相对容易,是30多岁年轻夫妇离婚率高的最大原因。他说,离婚如同证券投资,投入不多时更容易“撤资”。该刊还认为,40岁以上的韩国夫妻相对保守,重视面子,尽量避免离婚,而30多岁的年轻人更开放,更重视个人幸福,但也更容易冲动。
实际上,当中国等东方国家的离婚率在提高时,欧美的离婚率已经在高位出现了轻微的下降。以德国为例,2008年有19.19万对夫妻离婚,比2004年少了2.2万对。德国一位婚姻法专家认为,人们有离婚的权利,但不能滥用这种权利。任何时候,离婚者都应首先考虑对老人、孩子、家庭、社会的义务承诺。事实上,由于轻率离婚而带来的单亲家庭问题、儿童教育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美国的离婚率居全球第一,几乎每两对美国夫妇就有一对以离婚收场。但和人们的感觉不一致的是,据美联社统计,过去20多年,美国人的离婚率持续走低,目前已跌至1970年以来的最低点。美国人离婚率走低的背后,有诸多社会因素。一些崇尚传统家庭价值观念的组织欣喜地认为,这体现了美国人对高离婚率的反感。美国“关注家庭组织”的家庭政策专家格伦·斯坦顿说:“如今,许多年轻人就出生在上世纪70年代家庭剧变时期,他们看到了父母的离婚,现在,他们宁愿同居也不随意弄脏圣洁的婚姻地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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